衛生部:根據食品安全跟蹤評價結果制訂國家標準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中國網2012年12月21日訊 據衛生部網站消息,衛生部近日制定印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規范(試行)》。規范指出,跟蹤評價結果表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當修訂的,衛生部應當適時制(修)訂相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規范提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是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執行情況進行調查,了解標準實施情況并進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標準實施和標準修訂相關建議的過程。省級衛生部門應當暢通渠道,便于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檢驗機構、食品生產經營者、行業協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反映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執行中的相關信息,并提供有關資料。
規范明確,跟蹤評價工作包括以下內容:標準貫徹落實和執行情況;推進標準實施的措施及成效;標準指標或技術要求的科學性和實用性;其他需要跟蹤評價的內容。
可以采用以下方式開展跟蹤評價工作:問卷調查;現場調查;指標驗證;專家咨詢;其他方式。
規范指出,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報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報告,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跟蹤評價任務來源及方法;標準的跟蹤評價情況;數據分析及結論;意見及建議。
此外,規范還提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經費應當納入本級食品安全財政預算申請。